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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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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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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
联系人 |
钟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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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三联中压气系统完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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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塔中Ⅰ号凝析气田位于塔里木盆地中部,位于且末县西北部约 200多公里,塔三联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位于塔中1号公路里程约67km 处,塔中1号公路东北500m处。本工程塔三联原料气增压单元扩建原料气压缩机、原料气旋流过滤分离器各1台,与原有设备进行并联,以满足进站中压气量增加的需要。中压气处理规模由240×104m3/d 增加至360×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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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熊运实、毋勇、叶宏、宋素合、许文博、李冬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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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 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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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 现场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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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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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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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运行期巡检作业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甲烷、低碳烃类、硫化氢、噪声、高温、冬季低温、紫外线。 根据工程分析及类比工程检测结果,预测该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工作场所、作业人员接触甲烷、低碳烃类、硫化氢、噪声预期浓(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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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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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结论 1) 本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 本评价认为只要在初步设计、工程施工阶段能够保证对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将初步设计与本报告中各种职业病防护措施真正落实到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中,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本工程在运行和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防治职业病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1)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和防护设施验收工作。 2) 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不仅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强度)有关,还与企业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措施、作业人员的防护知识水平、个体敏感性等多种因素有关,建设单位在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同时,在工程建成后还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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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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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修改后通过审查,须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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